補助對象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之學生。
原住民學生。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生事務處、人文處、系所及班級導師等提報,審查核可者。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生
承辦人及電話分機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湯定榮
8572158#22741
基礎輔導方案
學業面-課業力輔導
多勵多知校園適應促進計畫
| 輔導規定 | 身分為資源教室學生,前學期資源教室課業輔導總時數達 20 小時。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 3,000 元 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申請期限內,向資源教室輔導員確認上一學期課輔總時數是否達成 20 小時。若時數符合 者,則可向輔導員索取獎勵金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 |
| 繳交文件 | 慈濟大學完善就學輔導機制申請表下載。課業輔導申請表(由輔導員提供)。課業輔導紀錄(由輔導員提供)。 |
| 截止日期 | 待公告 |
課業輔導學習獎勵(大學)
| 輔導規定 | 正式課程後參與課業輔導或讀書會。(課後輔導與讀書會擇一參加)1.課後輔導:每學期出席率達70%。(以教務處提供之課輔紀錄為主)2.讀書會:由2-5人組成讀書會,選讀科目或書目限當學期的課表內容相關,每學期至少執行8次,每次至少1.5小時,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5,000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資料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參與輔導之出席紀錄。 |
| 截止日期 |
附加檔案
課業輔導學習獎勵(五專)
| 輔導規定 | 正式課程後參與課業輔導或讀書會。(課後輔導與讀書會擇一參加)1.課後輔導:每學期出席率達70%。(以教務處提供之課輔紀錄為主)2.讀書會學生於期中考與期末考前2周課餘時間至教室讀書,每周至少2次,每次至少1.5時,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5,000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資料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參與輔導之出席紀錄及讀書摘要。 |
| 截止日期 |
附加檔案
職涯面- 就業力輔導
職場體驗/見習/實習獎勵
| 輔導規定 | 利用學期中或暑假進行職場體驗/見習/實習,至少40小時,並有完成方案需執行內容。(需為非畢業課程且未領取實習薪資)。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 10,000 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以電郵或紙本方式向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個人計畫書及體驗/實習成果報告。 (需附上計劃公告連結網址或相關佐證資料) |
| 截止日期 |
職涯面- 專業力輔導
專業證照考取獎勵
| 輔導規定 | 經由校內證照輔導班或正式課程輔導,如為輔導課程最少 6 次,並考取專業證照。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補助: 考照報名費:上限 7,000 元。考取獎勵金:依證照級別核發 2,000 至 5,000 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1.依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學習資源組★各項學生獎補助★(證照補助)公告方式申請。 2.生涯發展中心將審核是否符合申請經濟不利學生資格身份,符合資格者另行電郵通知需完成之資料繳交。 |
| 繳交文件 | 1.校內證照輔導班-活動參加証明或正式課程輔導-證照考取輔導紀錄。 2.考取證照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歸還) |
| 截止日期 |
生活面- 關懷力輔導
微綻「心」光獎勵
| 輔導規定 | 1.參與諮商中心辦理之講座或活動共 2 場,提升學生於助人、合作等相關能力。2.參與諮商中心職場見習 3 小時,完成見習反思紀錄之繳交。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 3,000 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諮商中心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講座或活動、見習時數紀錄表。2.見習反思紀錄表。 |
| 截止日期 |
原住民活動學習獎勵
| 輔導規定 | 參與原住民資源中心辦理「教育部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計畫」下之相關活動(工作坊及部落參訪/服務等),培育學生領導及溝通技巧之能力,培養學生領導統御人才,並推動全民原教政策。講座類共2場或部落參訪服務類1場(兩者擇一即可),並繳交心得回饋表。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金勵金。講座類:1,500 元(2 場)或部落參訪服務類:1,000 元。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學習心得回饋表。2.出席紀錄。 |
| 截止日期 |
本土語言學習獎勵
| 輔導規定 | 1.修習校內本土語言相關課程或參與校內各單位所辦理的各族群語言學習輔導活動並繳交心得回饋表。 2.參加國家本土語言認證考試(台語、客語、原住民語)並通過。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1.通過初級認證,獎勵2,000元 2.通過中級認證,獎勵4,000元 3.通過中高級認證,獎勵8,000元 4.通過高級認證,獎勵12,000元 5.通過優級認證,獎勵16,000元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學習心得回饋表(含輔導紀錄) 2.出席紀錄或修課證明。 3.合格證書影本 |
| 截止日期 |
健康給力學習獎勵
| 輔導規定 | 1.參與衛保志工團隊,每學期參與衛保志工培訓活動至少1場。 2.參加健康知能研習或輔導課程至少2場,並撰寫心得報告。 |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2,000元獎勵金。 |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提出申請。 | ||
| 繳交文件 | 1.衛保志工出席簽到表。2.參與服務時數紀錄。3.心得回饋表。 | ||
| 截止日期 | |||
進階輔導方案
學業面-課業力輔導
學業優異/進步獎勵 (大學)
| 輔導規定 | 前學期正式課程後參與課後輔導/讀書會/撰寫讀書計畫經由老師輔導,學期總成績優異/進步者。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每學期分月(上學期為10、11、12月;下學期為4、5、6月)核發獎勵金,核發標準如下: 1.各班前15%給予4,000元/每月。 2.兩學期總平均依進步幅度給予獎勵。 (1)總平均進步2分以內(含2分),1,500元/每月。 (2)總平均進步2-5分(含5分),2,500元/每月。 (3)總平均進步5分以上,3,500元/每月。 3.連續兩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含)以上,2,000元/每月。 1~3項僅能擇一申請。 |
| 申請程序 | 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資料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2.申請成績進步獎或連續兩學期總平均80分(含)以上者須提供兩學期成績單。 3.參與輔導之出席紀錄。 |
| 截止日期 | 待公告 |
學業優異/進步獎勵 (五專)
| 輔導規定 | 前學期正式課程後參與課後輔導/讀書會/撰寫讀書計畫經由老師輔導,學期總成績優異/進步者。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每學期分月(上學期為10、11、12月;下學期為4、5、6月)核發獎勵金,核發標準如下: 1.學期成績全科及格給予1,000元/每月。 2.兩學期總平均依進步幅度給予獎勵。 (1)總平均進步2分以內(含2分),1,500元/每月。 (2)總平均進步2-5分(含5分),2,500元/每月。 (3)總平均進步5分以上,3,500元/每月。 3.連續兩學期學業平均達70分(含)以上,2,000元/每月。 1~3項僅能擇一申請。 |
| 申請程序 | 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資料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學期成績單。 2.申請成績進步獎或連續兩學期總平均70分(含)以上者須提供兩學期成績單。 3.參與輔導之出席紀錄。 |
| 截止日期 | 待公告 |
職涯面- 專業力輔導
職涯探索獎勵
| 輔導規定 | 參與2次以上校內各單位或生涯發展中心辦理職涯輔導之相關活動(職涯諮詢每人每學期至多以一次計),並撰寫多元學習與反思心得。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1,500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以電郵及紙本方式向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職涯輔導活動參加證明(含多元學習與反思報告)。 |
| 截止日期 |
職涯面- 專業力輔導
校外競賽獎勵
| 輔導規定 | 參加跨領域工作坊或輔導課程或經由本校學科指導教授或系所中心教師、教練專業輔導,至少6次以上。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補助: 1.競賽報名費:上限5,000元。 2.交通費:以補助國內交通費為限,以台灣高鐵標準車廂(含)以下各類等級之票價為主,若需搭乘飛機者另案討論。 3.榮耀加碼獎勵金:獲獎前三名或等同名次者,核發獎勵金標準如下,若有特殊情況,另以簽案辦理。 *國際性:至少有3個國家(含)以上(含臺灣)參與競賽。【大陸、香港、澳門僅能算1個國家(地區)】。 *全國性:實際參賽對象,涵蓋全國北、中、南、東區3個區域(含)以上,若無則比照區域性競賽給予獎勵。 *區域性:實際參賽對象,涵蓋全國北、中、南、東區之其中 2個區域(含)以下。 (1)國際級競賽20,000元; (2)全國性競賽10,000元; (3)區域性競賽 5,000元。 備註: 1.代表學校參加國內外專業技能性、體育競賽或學術性正式比賽(不含相關系所聯誼性質之競賽)。 2.同一競賽補助不得重覆申請,若已領有學校其他補助者,不得再申請。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相關收據正本。 2.相關輔導紀錄/證明。 3.參賽證明/得獎證明。 |
| 截止日期 |
生活面- 關懷力輔導
星光伴月光獎勵
| 輔導規定 | 1.參加志工培訓課程。 2.參與校外志願服務計畫、活動30小時。 3.完成反思心得撰寫,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於期末完成登錄服務時數。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每學期分月(上學期為10、11、12月;下學期為4、5、6月)核發3,000-4,000元獎勵金。(視當學期計畫經費核定)。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教學資源中心服務學習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期初申請: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 2.期末繳交:學習心得、服務機構(督導)評核表、志願服務時數認證表及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需登錄服務時數。 |
| 截止日期 |
生活面- 專業力輔導
英語培力獎勵
| 輔導規定 | 參與各單位辦理之英文講座2場,撰寫心得回饋表。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完成上述規定者,核發1,500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慈濟大學完善就學輔導機制獎勵金申請表。 2.活動出席證明及心得回饋表。 |
| 截止日期 |
國際移動力學習獎勵
| 輔導規定 | 經全球事務處審核通過之海外交流補助之學生,完成相關學習交流活動。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符合上述規定者,核發5,000元獎勵金。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全球事務處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心得報告書。 |
| 截止日期 |
生活面- 其他輔導
揚帆啟航獎助學金
| 輔導規定 | 1.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教育部認定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遭遇臨時或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請參閱慈濟大專校院學生揚帆啟航助學金辦法 2.參與學務處辦理之座談會,或視學生所需不定期與學務長或導師進行生活面、課業面及職涯面之輔導措施或參與校內各單位活動2場。 |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審查後決定通過名單及補助金額。 |
| 申請程序 |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資料後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
| 繳交文件 | 1.揚帆啟航助學金申請表。 2.學期成績單。 3.輔導紀錄/參與活動證明單。 |
| 截止日期 | 依生活輔導組公告時間為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