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獎學金
為鼓勵本校在學學生、畢業校友從事學術研究,提昇本校學術水準,特設「慈濟大學明本學術獎學金」。
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一、獎勵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及畢業 3 年內校友,不限學院領域。
二、獎勵之論文需為申請前一年內刊登於頂尖期刊或學術性期刊之原創性學術論文,並應冠上本校校名。每篇以獎勵一次為限。
三、申請者於論文中應具有顯著性之貢獻。
承辦人及電話分機
教務處課務組
黃俊雄
8565301#11131
申請時間
- 每年 5 月 1 日以前
補助項目內容
- 獎勵名額:
- 原則上每學年度 1 名,並得以從缺。
- 本校得視歷年累積獎學金金額及累計從缺名額情形,討論當年度獎勵名額。
- 獎勵方式:
- 獲獎者獎勵每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 獎勵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及畢業 3 年內校友,不限學院領域。
- 獎勵之論文需為申請前一年內刊登於頂尖期刊或學術性期刊之原創性學術論文,並應冠上本校校名。每篇以獎勵一次為限。
- 申請者於論文中應具有顯著性之貢獻。
備註
相關細節
為鼓勵本校在學學生、畢業校友從事學術研究,提昇本校學術水準,特設「慈濟大學明本學術獎學金」。
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一、獎勵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及畢業 3 年內校友,不限學院領域。
二、獎勵之論文需為申請前一年內刊登於頂尖期刊或學術性期刊之原創性學術論文,並應冠上本校校名。每篇以獎勵一次為限。
三、申請者於論文中應具有顯著性之貢獻。
獎勵名額:
原則上每學年度 1 名,並得以從缺。
本校得視歷年累積獎學金金額及累計從缺名額情形,討論當年度獎勵名額。
獎勵方式:
獲獎者獎勵每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申請方式:
一、每年 5 月 1 日以前,依教務處提供之申請格式填寫,並由各學院彙整後向甄審委員會提出推薦。
二、申請者應提出已接受或刊印之學術論文之抽印本或影印本一式 3 份,及視需要檢附共同作者簽字同意書、相關證明或接受刊登信函等文件提交甄審委員會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