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獎學金
補助對象:
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
承辦人及電話分機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林欣儀
8565301#11202
申請時間
- 1.獎學金公告日期:1150501
- 2.申請截止日期:1150618
- 3.審核結果通知:第一次公告6月18日;第二次公告8月28日。
- 4.獎學金發放日期:直接於註冊截止日前註冊繳費單減免。”
補助項目內容
- 軍公教遺族:學雜費減免全額、半額(期內)或定額(期滿)
-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重度或極重度:學雜費全免,中度:學雜費減免70%,輕度:學雜費減免40%
- 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全免
- 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60%
- 原住民學生:1.1萬元至4.4萬元
- 特殊境遇家庭:學雜費或學分費、學分學雜費減免60%
應繳文件
- 撫卹期內軍公教遺族與撫卹期滿軍公教遺族: 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軍人遺族應繳交國防部核發之撫卹令、卹亡給與令;公教遺族繳交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
- 現役軍人子女:查核學生家長是否為現役軍人;.由學校自行查驗,無需報部核定。
-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文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原住民學生: 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備註
- 依身分別減免學雜費
- https://life.tcu.edu.tw/?page_id=1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