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及優秀獎學金

補助對象

1、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2、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承辦人及電話分機

學生事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建國校區 林怡宣
電話:(03)8565301#22212

申請時間

114年9月8日~114年9月30日

本校收件截止日:114年9月30日 17:30前

補助項目內容

※清寒獎學金: 學業成績7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1) 高中職組:每學期新台幣六千元
(2) 學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一萬元
(3) 碩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4) 博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二萬元

※優秀獎學金: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1)高職組:每學期新台幣六千元
(2)學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一萬元
(3)碩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4)博士班:每學期新台幣二萬元

應繳文件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備註

繳交資料請在114年9月30日17:30前繳交

資料繳交處:承辦人於建國校區原資中心怡宣

以上為簡要說明,詳細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下方相關附件

相關附件

書寫範例


詳細資料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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